2009年5月26日星期二

愛人不如先愛己

前幾天見了個朋友,提到他的女友。他說已經分手了,奇怪,我說你們倆不是好好的,做麽要分開。他講了句話:經得起十年的友情,卻經不起1年的愛情。我傻去,真的,她小,中學都和他一起念書。繼續,他說他被丿,我不信。
 他說她去新加坡工作認識一個男生后,直接提出分手。男的還特地打電話給他,說我朋友錢也沒有,屋子也沒有,什麽都沒有,最好是離開她。
 女方的家人更死。他們打電話給他,說你這麽弱,哪裏可以保護我的女兒。

他那句話很令我感觸。這麽多年來,看到以前的情人,分的分,散的散。也不能說傷到近醫院,但能從他們的臉部看出一種表情。
 其實被那麽多有男女朋友的朋友圍繞著,也不好受。因爲第一次有好結果的不多,讓我感覺初戀有點失味。初戀感覺很好,都是第一次。第一次拉手,第一次擁抱,第一次,寫情信,短訊,留言等等,很多的第一次都在第一次進行了。
現在初戀對我來説有恐懼感。不過一些的信念,愛情觀也幫助我減低這壓力。
  
 像上述這個女孩不該這樣對待我朋友。不是每對情人都會在一起一輩子,如果對方要分手的話,也要有一些方式。坦誠的說出不喜歡/爲什麽/醬不是很好嗎?
如果喜歡的話,要快點說;不喜歡的話,要更快。
這樣的方式只會傷害別人,叫別人幫你分手?!!有沒有醬強啊?
這樣的女生沒有責任感。愛情的責任是雙方的,不是單方的。

 很替我朋友可憐。因爲他對愛情失去信心,也很難愛上人。難道窮人不可愛人嗎?
一定要有車,錢才可開始戀愛?他須鼓勵,而我也卻不能做什麽。

希望有男女朋友的能夠彼此坦誠
用不同的方式表達自己的感受,那纔是對的,而不是呼呼喝喝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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